很抱歉,本網頁使用script可是您的瀏覽器並不支援,而本站使用的script沒有影響您閱讀本站網頁的資訊,請您繼續瀏覽,謝謝!

:::
 
搜尋按鈕

熱門搜尋 數位存款 刷卡優惠 開戶 利率 貸款 理財刊物

::: 選單
公告訊息活動訊息雲端櫃台外幣匯率表
:::

113年消金授信業務直效行銷人員甄選公告


發布時間:2024/04/09

內容說明內容說明

  • 甄選類別、資格條件及預計錄取名額:
    甄選類別 資格條件 預計錄取名額
    消金授信業務直效行銷人員

    ※ 必要資格條件(均須取得與具備)

    1. 學歷:國內、外大專畢業,且已取得專科(含)以上學位(畢業)證書。
    2. 工作經歷:具1年以上消金業務相關之工作經驗。
    3. 須國語流利、台語能聽能講。

    ※ 面試得加分條件:

        具金融相關證照、英語檢定成績證明及汽、機車駕照者。

    26名
    (大台北地區20名、宜蘭地區1名、桃竹苗地區4名、中部地區1名)

  • 報名期間: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(二)止,惟期間內如已招募適合人選,將停止受理報名申請
  • 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:
    1. 採網路報名(以下二項報名步驟均須完成,始視同完成報名程序):
      • (1)步驟一:於兆豐銀行職缺報名網頁閱讀並同意「兆豐銀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內容」,依網頁說明完成報名資料填寫。
      • (2)步驟二:於兆豐銀行職缺報名網頁填寫報名資料成功後,請務必下載列印專用報名表格(含自傳)並檢附① 畢業證書影本〔如係國外學歷者須提供經我國駐外單位(包括我國駐外使領館、代表處、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認可之機構)驗證之國外學歷影本,並請加附中文譯本〕、②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(明細)③ 服務機構所開立之「在職證明」「離職證明」(須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)「工作經歷說明表」,以限時掛號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123號11樓兆豐銀行人力資源處收(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消金授信業務直效行銷人員」)
    2. 應徵者於報名前,務請詳閱本公告內容;一經報名,即視同應徵者同意本公告之各項內容,恕不接受取消報名或要求退還報名資料。
  • 甄試方式:
    • 第一階段:「初審」,初審合格者通知參加第二階段面試。本行保有初審准駁權利,初審未通過者不另通知,所有應徵資料均予保密。
    • 第二階段:「面試」,參加面試人員須提供『個人聯徵信用報告(含Z54違法失職人員資訊之查詢)』。【僅設台北考區】
  • 任用職等薪資:
    1. 以專員(九職等)或高級辦事員(八職等)或辦事員(七職等)或辦事員(六職等)任用。
    2. 以專員(九職等)任用者,每月薪資新台幣50,700元(試用期間之月薪資為新台幣45,630元);以高級辦事員(八職等)任用者,每月薪資新台幣45,600元(試用期間之月薪資為新台幣41,040元);以辦事員(七職等)任用者,每月薪資新台幣40,500元(試用期間之月薪資為新台幣36,450元);以辦事員(六職等)任用者,每月薪資新台幣36,700元(試用期間之月薪資為新台幣33,030元)。另有午膳費每月新台幣3,000元
    3. 本行行員享有行員優惠儲蓄存款、優惠房貸及消貸利率、各項獎金制度、員工酬勞、定期健康檢查、員工團體保險、員工持股信託、結婚及生育補助、子女教育補助及獎學金等,並設有互助會及福利會,相關事項悉依本行規定辦理。
  • 工作地點:原則上派本行各營業單位,但本行得依實際需要調派。本行並保留未來依業務需要調動職務之權利。
  • 錄取及進用:
    1. 應考人所填報之資料及繳交各種證明文件資料係採事後審核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隱匿、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。經查明有偽造、變造、隱匿或應試資格不符或不實者,於各階段測驗前發現者予以撤銷資格;第二階段測驗後發現者,不予錄取;如進用後發現者,即予解僱。
    2. 錄取人員由本行視業務需要通知於指定日期報到,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。錄取人員進用後,須經六個月試用考核(試用期間薪資以9折計算),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者,本行得隨時終止勞動契約,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處理。
    3.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需繳驗下列證明文件,未提出繳驗者,即撤銷其錄取資格:
      • (1)新式國民身分證。
      • (2)畢業證書及畢業成績單正本。
      • (3)體格檢查表正本(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)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俗稱良民證) 以及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」正本: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,請依本行提供之「新進行員一般體格檢查表」,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(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)體檢,並開立日期須距報到日3個月內;未提出檢驗報告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(俗稱良民證)以及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正本者,即取消錄取資格。
      • (4)依本行通知之其他相關資料。
    4. 消金授信直效行銷人員進用時須簽訂「勞動契約」,契約將包括約定錄取人員進行後須從事消金授信行銷業務之工作,並須依本行規定達成業績目標,如未達成,將終止勞動契約等內容。如不簽署者,不予進用;如有違反者,本行得終止勞動契約。惟本行保留依業務需要調動之權利。
    5. 錄取人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,將不予分發進用或即予解僱:
      • (1)受有期徒刑之宣告,或經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。
      • (2)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,尚未撤銷者。
      • (3)經本行解僱者。
      • (4)因不能勝任工作經本行資遣者。
      • (5)有請託、關說情事經查證屬實者。
      • (6)有重大喪失債信情事尚未了結者。
      • (7)有任職金融業違法失職之紀錄者。
      • (8)有事實證明曾從事或涉及其他不誠信或法令規定不正當之行為者。
      • (9)其他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不得任用者。

【前往報名】


客服小咩

智能客服小咩